| ·区委 ·区人大 ·区政府 ·区政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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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简介黄山区政协成立于1982年3月份。由于体制变动,黄山区政协在走过的19年历程中,历经太平县第一届委员会(1982.3──1984.4),黄山市(县级)第一、二届委员会(1984.4──1988.3),黄山区第一、第二、第三、第四届委员会(1988.3──2002年)。 历届黄山区政协在中共黄山区委的领导和上级政协的指导下,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贯彻执行“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团结、组织全体委员、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各族各界人士,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认真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积极开展工作,使政协工作领域不断拓宽、制度不断完善、并积累了一些经验。 历届区政协常务委员会主持召开全委会和闭会期间的政协日常工作。常务委员会由主席1人、副主席和常务委员若干人组成。1990年5月,常务委员会改设办公室和提案、学习、文史资料、经济、科教文卫体、社会法制、祖国统一联谊7个委员会;1993年6月,“祖国统一联谊委员会”改为“祖国统一联谊及旅游委员会”;1998年2月,常务委员会改设办公室和提案、学习文史、经济、科技教育卫生、社会法制、祖国统一联谊旅游6个委员会;2000年3月,“祖国统一联谊旅游委员会”更名为“港澳台侨旅游委员会”;2001年7月,常务委员会增设专门委员会办公室。 ·太平县第一届委员会 第一次会议于1982年3月15--20日在甘棠召开。应出席委员61人,实际出席60人。会议听取江观金所作政协太平县第一届委员会筹备工作报告;中共太平县委书记金家保作《发展爱国的统一战线》政治报告;列席县第八届人大第一次会议,讨论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财政预决算报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选举本届委员会主席、副主席、常务委员。会议同意中共太平县委的政治报告,并作出决议:全体委员决心在中共太平县委的直接领导下,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加强学习,群策群力,这实现四化建设而努力奋斗。 第二次会议于1983年4月4--8在甘棠召开。应出席委员68人,实际出席65人。会议听取并审议了政协常务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并作出了相应决议;协商、通过增补第一届委员会委员名单;组织与会委员学习《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列席县第八届人大二次会议,听取县人民政府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 ·县级黄山市第一届委员会 第一次会议于1984年4月25--30日在甘棠召开。应出席委员78人,实际出席65人。会议听取中共黄山市(县级)委书记吕秋山所作《同心同德,群策群力,为开创黄山市政协工作新局面而努力奋斗》的政治报告;何长春所作高政协一届委员会筹备工作报告;列席市一届人大第一次会议,听取和讨论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财政预决算报告;选举市政协一届委员会主席、副主席、常务委员。全体委员经过讨论,完全同意市委的政治报告,同意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今后任务,表示要在“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指引下,在中共黄山市委的直接领导下,团结一致,同舟共济,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为把黄山市建设成为新兴的风景旅游和疗养城市而努力奋斗。 第一次会议于1985年4月25--39日在甘棠召开。应出席委员81人,实际出席75人。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孙荣颉所作政协第一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列席市一届人大二次会议,听取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和有关报告;传达省政协五届三次会议精神。会议肯定了市政协一届一次会议以来,常务委员会在围绕改革开放和建设黄山高方面所做的大量工作。会议要求各条战线上的政协委员,充分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和业务专长,勤奋工作,为建设黄山市作出贡献。 第一次会议于1986年3月27日至4月1日在甘棠召开。应出席委员89人,实际出席87人。会议听取和审议了胡益钧所作市政协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补选市政协一届委员会主席、协商增补委员和常务委员;列席市一届人大三次会议,讨论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和有关报告;会议听取市委书记金家保的讲话,通过了有关决议。 ·黄山市黄山区第一届委员会 第一次会议于1988年3月7~10日在甘棠召开。应出席委员110人,实际出席103人。预备会议上,听取了邵纪清关于行政体制改变市改区一届一次区政协会议筹备情况的报告;会议听取并审议孙荣颉所作市政协第二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列席区第一届人大第一次会议;并作有关决议。会议号召:全体政协委员和各界人士,要进一步联系实际认真学习中共十三大文件,积极贯彻十三大精神,在中共黄山区委的领导下,同心同德,和衷共济,为完成中共十三大提出的各项任务而努力奋斗,在新的形势上,作出新的贡献。 第二次会议于1989年4月4~6日在甘棠召开。应出席委员110人,实际出席96人。会议听取并审议孙荣颉所作区政协第一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听取并审议沈铭程所作区政协第一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一届一次会议以来提案情况的报告;列席区第一届人大第二次会议;并作政治及有关决议。 ·黄山市黄山区第二届委员会 第一次会议于1990年4月1~4日在甘棠召开。应出席委员110人,实际出席108人。会议听取了中共黄山区委书记马端森的讲话;听取并审议孙荣颉所作的区政协常务委员会第一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听取并审议沈铭程所作区政协第一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提案情况的报告;选举区政协二届委员会主席、副主席和常务委员;列席区第二届人大第一次会议。会议作政治决议,号召全体政协委员,要在中共黄山区委的领导下,认真贯彻党的十三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贯彻执行《全国政协关于政治协商、民主监督的暂行规定》和《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这两个文件,广泛联系各方面人士,巩固发展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为实现统一祖国、振兴中华的总目标和黄山区社会稳定,经济上进一步治理整顿、深化改革;政治上加强民主建设、廉政建设及各项事业的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第二次会议于1991年3月19~21日在甘棠召开。应出席委员110人,实际出席105人。会议听取并审议邵用民所作的区政协常务委员会第二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听取并审议吴云深所作区政协第二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二届一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列席区第二届人大第二次会议;并作有关决议。 第三次会议于1992年3月26~29日在甘棠召开。应出席委员110人,实际出席104人。会议听取并审议邵用民所作的区政协常务委员会第二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听取并审议吴云深所作区政协第二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二届二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列席区第二届人大第三次会议;并作有关决议。 ·黄山市黄山区第三届委员会 第一次会议于1993年1月5~9日在甘棠召开。应出席委员130人,实际出席125人。会议听取并审议邵用民所作的区政协常务委员会第二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听取并审议吴云深所作区政协第二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选举区政协三届委员会主席、副主席和常务委员;列席区第三届人大第一次会议;并作政治决议及有关决议。会议号召:全区政协委员、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和各界人士,在中共黄山区委的领导下,以中共十四大精神为指针,进一步解放思想,抓住机遇,振奋精神,团结一致,加快改革开放,集中精力把黄山区经济建设搞上去,夺取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胜利。 第二次会议于1994年3月23~25日在甘棠召开。应出席委员130人,实际出席122人。会议听取并审议邵纪清所作的区政协常务委员会第三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听取并审议吴云深所作区政协第三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三届一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列席了区第三届人大第三次会议;并作有关决议。 第三次会议于1995年3月28~30日在甘棠召开。应出席委员130人,实际出席126人。会议听取并审议邵纪清所作的区政协常务委员会第三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听取并审议谈中立所作区政协第三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三届二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进行届中调整,补选区政协三届委员会主席、副主席和常务委员;列席了区第三届人大第四次会议;并作有关决议。 第四次会议于1996年3月25~27日在甘棠召开。应出席委员130人,实际出席125人。会议听取并审议李杰生所作的区政协常务委员会第三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听取并审议吴云深所作区政协第三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三届三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列席了区第三届人大第五次会议;并作有关决议。 第五次会议于1997年2月26~28日在甘棠召开。应出席委员130人,实际出席123人。会议听取并审议李杰生所作的区政协常务委员会第三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听取并审议吴云深所作区政协第三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三届四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列席了区第三届人大第六次会议;并作有关决议。 ·黄山市黄山区第四届委员会 第一次会议于1998年1月17~20日在甘棠召开。应出席委员130人,实际出席127人。会议听取并审议李杰生所作的区政协常务委员会第三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听取并审议谈中立所作区政协第三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选举区政协四届委员会主席、副主席和常务委员;评比表彰第三届政协的10件优秀提案、2件优秀建议案、8个先进承办单位;列席了区第四届人大第一次会议;并作政治决议及有关决议。会议号召:全区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各人民团体、各界代表人士以及全体政协委员,要以中共十五大精神为指导,在中共黄山区委的领导下,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切实履行政协职能,团结一切力量,为促进黄山区的改革、发展和稳定,实现跨世纪的宏伟目标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第二次会议于1999年3月9~11日在甘棠召开。应出席委员130人,实际出席125人。会议听取并审议李杰生所作的区政协常务委员会第四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听取并审议谈中立所作区政协第四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四届一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列席了区第四届人大第二次会议;并作政治决议及有关决议。 第三次会议于2000年1月25~27日在甘棠召开。应出席委员130人,实际出席123人。会议听取并审议汪振清所作的区政协常务委员会第四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听取并审议孙观林所作区政协第四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四届二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列席了区第四届人大第三次会议;并作政治决议及有关决议。 第四次会议于2001年3月5~7日在甘棠召开。应出席委员130人,实际出席127人。会议听取并审议谈中立所作的区政协常务委员会第四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听取并审议吴钟发所作区政协第四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四届三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列席了区第四届人大第四次会议;并作政治决议及有关决议。 第五次会议于2002年2月28~3月2日在甘棠召开。应出席委员130人,实际出席125人。会议听取并审议孙观林所作的区政协常务委员会第四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听取并审议胡如坤所作区政协第四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四届四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列席了区第四届人大第五次会议;并作政治决议及有关决议。 ·黄山市黄山区第五届委员会 第一次会议于2003年1月13日~16日在甘棠召开。会议听取并审议胡如坤所作的区政协常务委员会第四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听取并审议汪振清所作区政协第四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四届一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列席了区第五届人大第一次会议;并作政治决议及有关决议。 第二次会议于2004年2月6日~9日在甘棠召开。会议听取并审议何江元所作的区政协常务委员会第五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听取并审议吴钟发所作区政协第五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五届一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列席了区第五届人大第二次会议;并作政治决议及有关决议。 第三次会议于2005年1月28日~30日在甘棠召开。会议听取并审议孙观林所作的区政协常务委员会第五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听取并审议汪振清所作区政协第五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五届二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列席了区第五届人大第三次会议;并作政治决议及有关决议。 第四次会议于2006年1月18日~20日在甘棠召开。会议听取并审议吴钟发所作的区政协常务委员会第五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听取并审议何江元所作区政协第五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五届三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列席了区第五届人大第四次会议;并作政治决议及有关决议。 第五次会议于2006年8月27日~28日在甘棠召开。会议选举了区政协五届委员会副主席2名;表彰了区政协五届四次会议以来的优秀政协提案和政协提案先进承办单位以及区政协五届委员会优秀政协委员。 ·黄山市黄山区第六届委员会 第一次会议于2007年2月3日~7日在甘棠召开。应出席委员142名,实到委员139名。会议听取并审议了方星海副主席代表区政协五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所作的工作报告;听取并审议了杜可林同志受区政协五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委托所作的关于五届一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选举产生了区政协第六届委员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和常务委员;听取了区政协11位委员的大会发言;列席了六届区人大一次会议,听取并讨论了区长陈明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及其它报告;审议通过了区政协六届一次会议各项决议。
中国政协的简要历史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简称人民政协)成立于1949年9月21日。 1949年9月21日至30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在北平(今之北京)召开。这次会议代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代表全国人民的意志,宣告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会议通过了具有临时宪法性质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通过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定都于北京,国旗为五星红旗、以《义勇军进行曲》为国歌、采用公元作为中国纪年;选举产生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国委员会。1949年12月2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根据政协全国委员会的建议案,决定以10月1日为国庆节。 新中国成立后,人民政协为恢复和发展国民经济,巩固新生的人民政权,协助政府推动各项社会改革,促进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作出了重大贡献。 1954年9月,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举行第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同年12月,召开了政协第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制定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章程》宣告,共同纲领已经为宪法所代替,人民政协全体会议代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职权的任务已经完成。但是人民政协作为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组织,将继续存在和发挥作用。 从1955年至1966年的十多年里,人民政协在团结各族人民和各界爱国力量,发挥人民民主,活跃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以及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为国家建设服务等方面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1978年,中国进入了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新时期,人民政协也开始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中国的统一战线进一步扩大,发展成为由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组成的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人民政协也发展成为包括以上各个方面的、由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代表人士组成的爱国统一战线组织。新时期以来,人民政协围绕推进改革开放、推进现代化建设和推进祖国统一大业,积极议政建言,维护社会安定团结,加强同港澳台同胞和海外侨胞的联系,增进同各国和各国人民的相互了解和交流合作,在国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人民政协半个多世纪不平凡的发展历程,可以归结为两大主题:团结和民主。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实行团结和民主,是人民政协性质的集中体现,是人民政协产生和发展的历史依据,是人民政协继往开来的方向和使命。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第一届至第十届主席(1949年至2004年)分别是:毛泽东(第一届;第二至第四届名誉主席)、周恩来(第二至第四届)、邓小平(第五届)、邓颖超(第六届)、李先念(第七届)、李瑞环(第八、第九届)、贾庆林(第十届)。 中国政协的性质和地位 中国政协的性质 中国人民政协协商会议是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是中国政治生活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 中国政协在国家政治体制中的地位 中国政治制度的基本结构是在中国共产党的统一领导下,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人大通过选举、投票行使权力与人民政协在选举、投票之前进行充分协商,这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的两种最重要的形式。人民政协与人大、政府三者的关系是,一个在决策前协商,一个在协商后决策,一个在决策后执行,三者统一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分工协作,各司其职,互为补充,相辅相成。这是适合中国国情、具有中国特色的政治体制。中国政协在这一体制中居于重要的地位。
中国政协的性质和地位 中国政协的性质 中国人民政协协商会议是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是中国政治生活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 中国政协在国家政治体制中的地位 中国政治制度的基本结构是在中国共产党的统一领导下,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人大通过选举、投票行使权力与人民政协在选举、投票之前进行充分协商,这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的两种最重要的形式。人民政协与人大、政府三者的关系是,一个在决策前协商,一个在协商后决策,一个在决策后执行,三者统一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分工协作,各司其职,互为补充,相辅相成。这是适合中国国情、具有中国特色的政治体制。中国政协在这一体制中居于重要的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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